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法律顾问      公司企业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房产物权      合同债权      家庭婚姻      
法律咨询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律师文集      法治新闻      网站公告      交通侵权
  站内关键字搜索:
 律师团首席律师
 执业宗旨
 联系我们
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13415986226、13377787158
办公电话:0769-23039552 
传真:0769-22029108 
QQ:763096604
Email:zengyongqian@126.com
网址:www.dg148.net ,   www.zengyongqianlawyer.cn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
1、乘公交车C1、L1、L4、2、39、X1到“鸿福路口”站下, 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2、乘公交车8、14、24、31、47、59到“电信局”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3、乘公交车3、14、47、X13到“上边甲”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自驾车:1、进入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后,在“会展中心”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路口”在“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2、进入东莞市莞城区、南城区“莞太路”后,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3、进入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后,转入“体育路”、“鸿福路”,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4、进入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后,转入“体育路”、“鸿福路”,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标志建筑:腾龙商务中心、鸿福楼、南城海雅百货、家乐福、沃尔玛、时尚电器、玉兰大剧院、银城酒店、南城医院。
         
 专业领域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民商合同
公司房产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侵权赔偿 劳动工伤  
 网站公告
本网站聘请珠三角各界知名人士成立专家委员
三十多家知名单位祝贺本网站列百度排名领先
三十多家知名单位祝贺本网站列百度排名领先
关于设立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法院公告
获得减刑的田某向东莞市中级法院赠送锦旗
获得减刑的田某向曾永前律师赠送铜匾
50多家知名企业社团热烈祝贺本网站参与百度
东莞市、中山市、广州市、深圳市看守所地址
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请来所向曾永前律师咨询的人士提前预约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交通侵权 > 专业领域 > 浏览正文
曾永前律师团在“交通侵权”方面法律服务的业务领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5月19 【字体: 】 

曾永前律师团在“交通侵权”方面法律服务的业务领域


 一、人格权纠纷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3、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4、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6、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7、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二)姓名权纠纷

 (三)肖像权纠纷

 (四)名誉权纠纷

 (五)荣誉权纠纷

 (六)隐私权纠纷

 (七)婚姻自主权纠纷

 (八)人身自由权纠纷

(九)一般人格权纠纷

 二、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

  (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

  (二)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纠纷

  (三)环境污染侵权纠纷

  1、大气污染侵权纠纷

  2、水污染侵权纠纷

  3、噪声污染侵权纠纷

  4、放射性污染侵权纠纷

  (四)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五)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八)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九)雇主损害赔偿纠纷

  (十)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十一)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十二)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十三)公证损害赔偿纠纷

  (十四)义务帮工人受害赔偿、补偿纠纷

(十五)见义勇为人受害赔偿、补偿纠纷

三、与海事海商的侵权纠纷

  (一)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

   (二)船舶触碰损害赔偿纠纷

  (三)船舶损坏(空中或水下设施)损害赔偿纠纷

  (四)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五)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六) 养殖损害赔偿纠纷

  (七) 海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八)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九)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损害赔偿纠纷


  四、适用特殊程序案件

   (一)申请确定选民资格

  (二)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五)申请宣告公民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六)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申请确定监护人

  (八)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九)申请宣告公民失踪

  (十)申请撤销宣告失踪

  (十一)申请为失踪人财产指定、变更代管人

  (十五)失踪人债务支付纠纷

  (十六)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十七)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

  (十八)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纠纷

  (十九)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二十)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

  (二十一)申请支付令

  (二十二)申请公示催告

  (二十三)申请诉前停止侵权

    1、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

    2、申请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3、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

  (二十四)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二十五)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二十六)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二十七)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二十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二十九)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三十)申请海事请求保全

   1、申请扣押船舶

   2、申请拍卖扣押船舶

   3、申请扣押船载货物

   4、申请拍卖扣押船载货物

   5、申请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6、申请拍卖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三十一)申请海事支付令

 (三十二)申请海事强制令

 (三十三)申请海事证据保全

 (三十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三十五)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

  (三十六)申请海事债权确权

  (三十七)申请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

  (三十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

  (三十九)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四十)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

  (四十一)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

  (四十二)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

  (四十三)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

  (四十四)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

  (四十五)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

 

更多精彩请登陆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www.dg148.net, www.zengyongqianlawyer.cn   

   曾永前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曾永前律师执业理念:
以实力维护权益    用实绩报答信任
受君托忠君事    言必行行必果

曾永前律师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13415986226、13377787158
办公电话:0769-23039552    QQ:763096604
传真:0769-22029108    Email:zengyongqian@126.com
曾永前律师公益网址:www.dg148.net ,   www.zengyongqianlawyer.cn

 
Tags:东莞律师 东莞律师服务 东莞法律顾问 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民事代理 民事诉讼 人身赔偿 
 友情链接
百度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东莞律师服务网、曾永前律师团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03594号    网址:zengyongqianlawyer.cn 联系人:曾律师 技术支持:天鸿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