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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抵押物变更登记申请书
作者:东莞律师服务网、曾永前律师团网    来源: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19 【字体: 】 
                               企业抵押物变更登记申请书
                                   曾永前律师起草


  抵押人名称

  抵押权人称

  申请日期 
 
  一、申请变更理由:


┌────────────────────────────────────┐
│                                    │
├────────────────────────────────────┤
│                                    │
├────────────────────────────────────┤
│                                    │
└────────────────────────────────────┘




  二、抵押合同变更协议:


┌─────┬────────────┬────┬─────────────┐
│名 称   │            │编 号  │             │
└─────┴────────────┴────┴─────────────┘




  三、抵押物登记编号:


┌──────┬────────────┬──────┬───────────┐
│原登记证  │            │新登记证  │           │
└──────┴────────────┴──────┴───────────┘




  四、申请变更事项:


┌─────────────┬───────────┬───────────┐
│    项   目     │  原 登 记 事 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
│主债权的种类       │           │           │
├─────────────┼───────────┼───────────┤
│主债权的数额       │           │           │
├──┬──────────┼───────────┼───────────┤
│担保│主债权       │           │           │
│的范├──────────┼───────────┼───────────┤
│围 │利息        │           │           │
│  ├──────────┼───────────┼───────────┤
│  │违约金       │           │           │
│  ├──────────┼───────────┼───────────┤
│  │损害赔偿金     │           │           │
│  ├──────────┼───────────┼───────────┤
│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           │
│  ├──────────┼───────────┼───────────┤
│  │合同其他约定    │           │           │
├──┴──────────┼───────────┼───────────┤
│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自  年  月  日起 │
│             │至   年  月  日止│至  年  月  日止 │
└─────────────┴───────────┴───────────┘




  五、附申请变更登记的文件、证件(打√)


┌─────┬──────────────────────────────┐
│     │抵押合同                          │
├─────┼──────────────────────────────┤
│     │变更抵押合同协议                      │
├─────┼──────────────────────────────┤
│     │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                 │
├─────┼──────────────────────────────┤
│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代理人身份及权限证明书         │
├─────┼──────────────────────────────┤
│     │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抵押的,如变更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时,须│
│     │有后受偿的抵押权人的同意材料                │
├─────┼──────────────────────────────┤
│     │需要提供的资料                       │
└─────┴──────────────────────────────┘




  六、其他有关事项:


┌────────────────────────────────────┐
│                                    │
├────────────────────────────────────┤
│                                    │
├────────────────────────────────────┤
│                                    │
└────────────────────────────────────┘



  抵押人名称:         抵押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   所: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住   所:         住   所:
  联 系电 话:         联 系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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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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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永前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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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力维护权益    用实绩报答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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