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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作者:东莞律师服务网、曾永前律师团网    来源: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19 【字体: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曾永前律师
受 理 号:
 受理日期:
 注 册 号: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网址:www.gzaic.gov.cn  咨询电话:96633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市工商局:
  本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
│  序号  │         文件、证件名称         │  在对应栏内打钩  │
├─────┼─────────────────────────┼──────────┤
│  ⒈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
├─────┼─────────────────────────┼──────────┤
│  ⒉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          │
├─────┼─────────────────────────┼──────────┤
│  ⒊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          │
├─────┼─────────────────────────┼──────────┤
│  ⒋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          │
├─────┼─────────────────────────┼──────────┤
│  ⒌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计生证、暂住证(非广州市│          │
│     │户口人员)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张           │          │
├─────┼─────────────────────────┼──────────┤
│  ⒍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          │
│     │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               │          │
├─────┼─────────────────────────┼──────────┤
│  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          │
│     │准文件                      │          │
├─────┼─────────────────────────┼──────────┤
│  ⒏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              │          │
├─────┴─────────────────────────┴──────────┤
│                                          │
│谨此确认。                                     │
│投资人:(签字)                                  │
│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
│填写须知: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 │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书每页注解说明;                     │
│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以及资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核对原件;    │
│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投资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
│4、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
├──────────────────────────────────────────┤
│注意事项: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查验,在“对应”栏中打钩。    │
│2、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的住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 │
│应当提交租赁协协议及产权                              │
│证明。企业住所不是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投资人除了提交企业住所证明外,还应当提交生产经营│
│场所的证明。投资人人自有的经营场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
│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
│3、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 │
│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或资格证明。                                   │
├──────────────────────────────────────────┤
│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                                │
├──────────────────────────────────────────┤
│                                          │
├──────────────────────────────────────────┤
│                                          │
├──────────────────┬───────────────────────┤
│ 责任人签字:        年  月│申请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
│  日               │                       │
├──────────────────┴───────────────────────┤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拟办企业│
│投资人来递交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表
 
 
┌───────┬─────────────────────────────────┐
│  企业名称  │                                 │
├───────┼─────────────────┬──────┬────────┤
│  企业住所  │                 │ 邮政编码 │        │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 负责人居所 │                                 │
├───────┼─────────────────────────────────┤
│ 负责人现住所 │                                 │
├───────┼─────────────────────────────────┤
│  经营范围  │                                 │
│       │                                 │
│  及方式  │                                 │
├───────┼─────────────────────────────────┤
│  经营期限  │             年   月   日止          │
├───────┼─────────────────────────────────┤
│ 从业人员数 │                                 │
├───────┼─────────────────────────────────┤
│  投 资 人  │                                 │
│       │                                 │
│ 意   见  │                                 │
└───────┴─────────────────────────────────┘
 
 
  注:(1)“经营场所”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2)“负责人居所”填写负责人身份证地址。
  (3)“负责人现住所”填写负责人现在的住所。
  (4)“从业人员数”应填写该分支机构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张贴处)                  │
└────────────────────────────────────────┘
 
 
  注:提交由企业复印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表及委派证明
 
 
┌───────┬─────────┬─────────┬──────┬──────┐
│ 姓    名 │         │   性  别   │      │一 寸 免 冠 │
├───────┼─────────┼─────────┼──────┤ 照片粘贴处 │
│ 出 生 日 期 │         │   学  历   │      │      │
├───────┼─────────┼─────────┼──────┤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      │
│ 家 庭 地 址 │                          │      │
├──┬────┴────┬─────────────────────┼──────┤
│ 工 │  起 止 年 月  │      工 作 单 位 和 部 门      │  职 务  │
│  ├─────────┼─────────────────────┼──────┤
│ 作 │         │                     │      │
│  ├─────────┼─────────────────────┼──────┤
│ 简 │         │                     │      │
│  ├─────────┼─────────────────────┼──────┤
│ 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 │兹委派             为                      │
│ 责 │                                      │
│ 人 │              的职务。                    │
│ 任 │    企业(盖章):                            │
│ 职 │    投资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证 │                                      │
│ 明 │                                      │
├──┴───────────────────┬──────────────────┤
│      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       │
│        复印件粘贴处        │不含虚假成份。           │
│                      │负 责 人              │
│                      │签   字:             │
│                      │年  月  日            │
└──────────────────────┴──────────────────┘
 
 
  注:1、简历自负责人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填写。
  2、负责人由股东(自然人)担任的,提交身份证;如聘任股东(自然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应提交身份证及计生证明(如外地户口,提交一年以上的广州市暂住证)。
 
  住所合法使用证明
 
 
┌────────────────────────────────────────┐
│                  (张贴处)                  │
└────────────────────────────────────────┘
 
 
  注:1、所有权证明(含房产证或预售契约[合同] 同时提交发票、交付使用通知证明、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或工程验收合格证等)使用证明等;产权证明属自然人的,要同时提交产权人的身份证)。
  2、场地使用证明是指《租赁合同》(原件)或无偿使用证明等;租赁合同还包括使用单位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签订的期限为一年以上的租赁协议或合同。
 
  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                                        │
└────────────────────────────────────────┘
 
 
  注: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的项目,分支机构从事该项业务的,仍须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应提交批文或有关证件。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审核表
  (由登记机关填写)
 
 
┌──────┬─────────────────────────────────┐
│企 业 名 称 │                                 │
├──────┼─────────────────────────────────┤
│企 业 住 所 │                                 │
├──────┼─────────────────────────────────┤
│ 负责人姓名 │                                 │
├──────┼─────────────────────────────────┤
│ 负责人居所 │                                 │
├──────┼─────────────────────────────────┤
│经 营 范 围 │                                 │
│ 及 方 式 │                                 │
├──────┼─────────────────────────────────┤
│经 营 期 限 │              年   月   日止           │
├──────┼─────────────────────────────────┤
│初 审 意 见 │                                 │
│      │                                 │
│      │                                 │
│      │                                 │
│      │                                 │
│      │                                 │
│      │ 签字:                      年  月  日  │
├──────┼─────────────────────────────────┤
│核 定 结 果 │                                 │
│      │                                 │
│      │                                 │
│      │                                 │
│      │                                 │
│      │                                 │
│      │ 签字:                      年  月  日  │
└──────┴─────────────────────────────────┘
 
 
 
  核发《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
│  执 照 注 册 号  │          │ 执 照 校 对 人 │         │
├───────────┼──────────┼─────────┼─────────┤
│   打 照  人   │          │ 执 照 副 本 数 │         │
├──┬────────┼──────────┼─────────┼─────────┤
│ 领 │  签  字   │          │ 缴 纳 登 记 费 │         │
│  ├────────┼──────────┼─────────┼─────────┤
│ 照 │  日  期   │          │ 缴 纳 副 本 费 │         │
│  ├────────┼──────────┼─────────┼─────────┤
│ 人 │  电  话   │          │  镜  框  费  │         │
│  ├────────┼──────────┼─────────┼─────────┤
│  │  身份证号  │          │  公  告  费  │         │
│  ├──┬─────┴──────────┼──┬──────┼─────────┤
│  │ 发 │                │ 发 │  签 字  │         │
│  │ 票 │                │ 照 ├──────┼─────────┤
│  │ 号 │                │ 人 │  日 期  │         │
├──┴──┴─────┬──────────┴──┼──────┼─────────┤
│  装 订 档 案 人  │             │  日 期  │         │
├───────────┼─────────────┴──────┴─────────┤
│   设 立 登 记   │                              │
│           │                              │
│   注 册 文 件   │                              │
│           │                              │
│   、 证 件 的   │                              │
│           │                              │
│   归 档 情 况   │                              │
├───────────┼──────────────────────────────┤
│    备  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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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永前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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